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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苗生)在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暨贯彻实施《种子法》培训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24-04-22 21:58:21 来源:ayx爱游戏官方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新修订的《种子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主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新《种子法》,认线年林木种苗工作成效和经验,科学谋划2016年林木种苗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核心法律,是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助推器,也是奠定现代林业种苗制度基本框架的。2015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种子法》),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林木种苗事业迎来了加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新时代。宣贯落实好新《种子法》,对加快我省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抢抓机遇,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狠抓落实。

  新《种子法》本着推进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充分的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按照简政放权、明确主题责任的思路进行修订和调整,调整的对象涉及育种者、繁种者、用种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执法者六大主体,涵盖科研、生产、流通、进出口、种质资源保护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领域,标志着我国种业已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和依法治种时期,是当前开展林木种苗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依据。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准把握五大亮点。

  一是明确了核心。新《种子法》把国务院确定的“种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的定位”在政策上、法律上固定下来,明确了种业为核心产业,国家加强种业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保障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维护种业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了科学的研发机制和商业化育种工作机制。

  二是赋予了职能。新《种子法》第50条明确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委托的种子管理机构,可以开展种子执法相关工作。”首次赋予种子管理机构的执法职能,这一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林木种苗机构执法“权责不匹配”和“有责无名分”的问题。

  三是强化了品保。新《种子法》将原《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内容上升为法律,提升了新品种保护法律地位,对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条件、授权原则、品种命名、保护范围及例外、强制许可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加大了基层林业主管部门对侵权的执法力度,大幅度提高了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民事赔偿标准和行政处罚力度。

  四是精简了审批。将种子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合并为生产经营许可,取消申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对资金的要求,取消先证后照的规定,取消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将“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权下放到省级。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对激发市场活力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五是突出了惠农。强调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完善了执法机制,通过联合执法,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为了便利农民解决有关种子质量纠纷,完善了种子索赔的规定,对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数额和幅度。

  今年,国家局场圃总站的第一个大会就是在这里召开的全国《种子法》培训会,杨超总站长亲自作报告,就如何宣传贯彻《种子法》作了全面部署。按照总站的要求,我省专门制定了宣贯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开展宣贯活动。

  一要把宣传贯彻新《种子法》作为当前的一项的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各市州县林业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新《种子法》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新《种子法》规定的各项法律制度。各市州县林业部门领导,尤其是林木种苗行政管理人员要带头学好新《种子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的需要。要抓住机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贯彻实施新《种子法》的目标、任务、措施,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种苗站长要具体管,确保宣贯工作落到实处。这次会议结束后各地要迅速研究制定宣贯方案并报省种苗站。

  二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种子法》,努力创造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各市州县林业部门要组织好新《种子法》学习的同时,结合本地方和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利用媒体+互联网等平台进行宣传,特别是林区和广大农村,要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和企业的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为新《种子法》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新《种子法》首次明确了种子管理机构的执法职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编委的重视,加强种苗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林业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职能,明确管理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建设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的种苗管理队伍,提升林木种苗执法水平,维护种苗生产安全,保障种苗市场秩序。

  二要严格种苗行政执法。新《种子法》新增和完善了一系列处罚规定。增加了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植物新品种权权属纠纷救济途径的3项规定;增加了对22种种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加大了对原种子法10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的震慑力,规定上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了行业禁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种苗管理机构必须严格种苗行政执法,整顿和规范种苗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植物新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种苗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新《种子法》单独新增了一章关于“扶持政策”的规定,共有7条,将近年来有关扶持林木种苗发展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层面,并明确了政策支持范围,为林木种苗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些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在财政政策方面,对品种选育、生产、示范推广、种质资源保护、种子储备以及制种大县给予扶持;将先进适用的制采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方面,国家加强种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在信贷扶持政策方面,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收储提供信贷支持。在保险政策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林木种子生产保险;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种业生产保险。在人才培养方面,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开展人才合作,鼓励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与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科技人员交流,支持本单位的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从事育种成果转化活动;鼓励育种科研人才创新创业。对于这些扶持政策,我们要一项一项抓落实,争取各项政策落地。

  2015年,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林木种苗工作在良好氛围中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和绿色湖南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5年,全省统一调剂主要造林树种良种种子2万多公斤,生产各类苗木近10亿株、其中油茶良种苗0.8亿株。基地供种率92%以上,良种使用率90%以上。建设了10个国家重点良种基地、14个省级重点良种基地、15个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完成种质资源重点县60%的外业调查任务。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种苗资金3000多万元。

  1、良育繁体系快速发展。2015年,开展了第二批省级重点良种基地评选,8个良种生产基地被评定为第二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至此,我省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达14个。初步形成了以10个国家重点良种基地为龙头、14个省级重点良种基地为骨干、其他良种基地为补充的林木良种生产体系,进一步优化了我省林木良种结构。同时,还选育了一批优良品种, 2015年,全省有25个品种通过了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除油茶、杉木、马尾松、湿地松、杨树等主要造林树种外,优质乡土阔叶树种、木本药用植物、观赏花卉树种选育有了新突破。

  2、油茶育苗引领全国。率先推出油茶育苗“四定三清楚”原则,严把“三关”,为全国油茶育苗树立了标杆。一是严把生产关。按照优胜劣汰原则,严格实施油茶育苗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全省油茶定点育苗单位由高峰期的78家压缩到目前的51家,全部实行了“三苗”(分品系苗、两年生裸根苗、一年生轻基质苗)培育,年生产油茶良种苗达8000万株;二是严把品种关。根据良种选育进程与采穗圃经营管理水平,及时对油茶品种更新换代,2015年,全省依法注销了6个油茶采穗圃穗条的良种资格;在2013年公布并优先采用专家推荐的41个油茶品种育苗的基础上,2015年,进一步公布了分区域推广的34个品种,从源头确保了油茶种苗品质。三是严把质量关。坚持《湖南省油茶采穗圃管理办法》、《湖南省油茶苗木质量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将油茶种苗生产和苗木质量检查结果分别作为全省绩效考核和 “湘林杯”目标考核内容,并通过 “双打”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劣种苗行为,压缩非定点育苗空间,确保了油茶产业健康发展。

  3、保障性苗圃稳步推进。我省在2014年率先在全国制定《保障性苗圃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基础上,2015年又出台《湖南省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管理办法》,首批认定15个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通过保障性苗圃的示范带动作用,全省苗木生产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分散育苗向集中育苗转变,由传统育苗向现代育苗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大部分县市区主要造林树种育苗实行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如茶陵县、衡阳县、会同县、资兴市、安化县等地新建了集中连片的育苗基地。省林业种苗中心、省林业科学院、常德市林科所、桃源县苗圃、桑植县苗圃、资兴市苗圃等基地建设了温室大棚或喷灌系统,基地面貌焕然一新。一批育苗单位采用轻基质容器培育苗木,根系发达,长势旺盛。如慈利县苗圃马尾松容器育苗、资兴市苗圃马尾松、湿地松、杉木容器育苗、桂阳县苗圃湿地松芽苗切根移栽育苗,苗木密度得到控制,苗木生长健壮、整齐,育苗水平和苗木质量显著提高。

  4、行业管理成效显著。一是完善了种子加工生产线,对全省主要造林树种种子全部实行“统一生产、统一质检、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调剂”,种子受检率、质量合格率均达100%。二是“双打”工作一炮打响,2015年省林业厅被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单位,集中销毁劣质种子700多公斤,为林农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0多万元。三是简政放权,高效服务。将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权限下放,大力推进信息化服务,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电子政务系统。2015年全省办理种苗行政审批事项2000多件,群众满意率100%。省林业种苗中心也成为全国首批林业信息化示范基地。

  5、种苗中心名声大振。一是科研项目示范带动。先后承担了近10个科研推广项目,其中“油茶良种繁育新技术”2014年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油茶良种嫁接及容器育苗技术优化研究与应用”获首届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苗木类);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项目《油茶高产新品种示范与推广》通过验收;2015年承担的《油茶芽苗砧嫁接及容器育苗技术优化推广示范》《湖南省优良乡土树种资源收集保存与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二是种苗生产彰显特色。仅2015年一年培育良种油茶苗200多万株,楠木、榉木等珍稀优良乡土树种14万株,高档花卉和绿化苗12万株;组培铁皮石斛等名贵中药材种苗1.5万多株;引进长寿花、玫瑰海棠等11个优良新品种,繁育2万多盆。三是基建改造优质高效。完成了湘园、专家楼和别墅装修,园区道路和绿化景观提质改造,温室宣传示范窗口等一系列配套设施建设,接待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2015年接待会议120多场次,完成重大接待任务16次,特别是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及省委省政府重要领导的接待任务和南方片区种苗站长会等一些重大会议的接待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赞誉,今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首次在湖南种苗中心召开,充分展示了湖南林业风采。

  我省林木种苗工作虽然取得了不斐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一是良种基地产量有待提高。近几年来,特别是实施林木良种补贴工作以来,各良种基地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提高良种产量和质量,但是部分种子园的产量依然偏低,尚不能满足社会对良种的需求,良种基地的生产能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二是部分地区管理水平不够高。育苗点布局分散、规模小,质量监管及技术指导不够到位。三是种苗执法基础相对薄弱。我省尚有一个市和近三分之一的县(市、区)没有设立专门的种苗管理机构,地市级种苗质检机构尚未建立,种苗执法队伍严重不足,执法经费和人头经费没有保障,难以担负日益繁重的种苗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这些都是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全面加强。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的发展思路是:以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新修订的《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为抓手,以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护为基础,以良种选育和基地建设为核心,以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为重点,以确保良种壮苗供应为目标。年产良种5万斤、壮苗10亿株、其中油茶苗6500万株,良种使用率100%,出圃苗木合格率100%,调剂种子受检率和质量合格率100%。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和科技攻关,把握新形势,坚持新理念,采取新举措,争取新作为,着力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大力宣传贯彻新《种子法》。一是制定新修订《种子法》宣传贯彻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知识竞赛和送法下乡等形式,通过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介,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种子法》,提高社会各界对《种子法》的认识。三是向省人大提出《湖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修订计划,并组织开展调研。四是做好《种子法》配套规章的修订。五是根据新修订的《种子法》,进一步疏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和办理流程,重点抓好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

  2、搭建平台,实现种质资源信息数据共享。按照《全国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规划(2012-2020)》和《湖南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方案》的要求, 2016年全面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外业调查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加快调查进度,提高调查质量。抓紧与中国林科院对接,做好数据平台调试和外业调查资料的录入和数据汇总,确保年底提交调查报告,力争2017年初建立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平台,实现调查成果全国共享,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种质资源。

  3、强化管理,全面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一是实施林木种苗“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主要造林树种高世代育种群体选择,推进国家、省级重点良种基地升级换代,促进基地向高世代发展;加强示范群体建设,推进基地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加快新一轮品种的更新换代,提升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山地、矿山恢复等生态修复树种、特种用途树种和能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经济林树种、木本油料树种、林下经济种植树种(品种)的良种选育。三是抓好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大科技支撑力度,联合开展高产稳产技术攻关,切实提高良种产量质量和良种基地建设管理水平;以实施省级林木良种补贴为契机,加强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督促林木良种基地进一步健全完善档案管理等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做到补贴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四是抓好油茶采穗圃升级改造,根据良种选育进程、造林需求和采穗圃经营管理水平,采用最优品种,更新改造一批油茶采穗圃。五是配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第二批国家种质资源库申报工作,重点扶持珍贵乡土树种、经济林树种、能源树种和木本油料树种的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六是做好林木品种审定工作,根据新修订《种子法》的规定,强化申报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测定和现场测试,严格审(认)定程序和退出机制。

  4、依法治种,促进林木种苗市场安全发展。一是严格种苗质量监管。油茶种苗继续实行“四定三清楚”和“三苗”培育原则,并将“四定三清楚”的种苗生产供应原则向其他树种推广。加大种苗质量抽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使用环节的质量抽查,促进种苗质量稳步提高。严格落实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等制度。推广使用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网络培训平台。二是强化种苗执法。以实施新修订《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两证合并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全面清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严肃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经营假冒伪劣种苗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公开种苗执法案件信息。启动林木种苗标准体系建设,制订建设框架,完善种苗执法依据。

  5、攻坚克难,深化国有苗圃改革。按照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原则,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国有苗圃改革经验。进一步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对具有一定规模、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圃地条件好、育苗经验丰富、设施完整的国有苗圃作为保障性苗圃。去年全省第一批认定了15个保障性苗圃,今年将开展第二批省林业保障性苗圃认定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国有苗圃建设为保障性苗圃。进一步加强保障性苗圃的基础设施,提高育苗科技含量和苗木质量,将保障性苗圃建设成为现代化示范苗圃。对不具备条件的苗圃,各地要积极探索改革的途径和方式,大胆试点、逐步推开。

  6、抢抓机遇,强化种苗机构队伍建设。以贯彻实施《种子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种苗机构队伍建设,特别是市县两级还没有种苗管理机构的,要紧紧抓住这次机遇,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尽快成立机构;有机构无人员的要抓紧充实人员。同时大力加强种苗标准化站建设。省厅将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支持,启动种苗标准化站建设试点,加强市县两级质检队伍和能力建设,组织并且开展技术培训,着力提高种苗行政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树立种苗队伍良好形象,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开好头,起好步,对我省林木种苗工作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聚力改革,科学谋划,务实进取,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