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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调运林木种苗需“一签两证”

 发布时间: 2024-05-01 16:52:18 来源:新闻中心


  中国园林网3月27日消息:气温回升,春季绿化工作开展在即,记者3月25日从乌鲁木齐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了解到,2009年春季,首府乌鲁木齐从事苗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种苗调运时,须持“一签两证”。

  “一签两证”是指“林木种子标签”、“植物检疫证书”和“苗木检验证书”。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种苗管理科科长李长江介绍,苗木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出圃苗木、工程造林、“三北四期”造林、退耕还林苗木,须具有“一签两证”。首府工程造林用的常规苗和生态苗,不得从疆外调运,确需跨省调入的,要经市、自治区两级种苗管理部门审批。需从外省、市、县调运苗木或其他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须先到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填写申请表,外调苗木抵达乌鲁木齐市后必须申请森防检疫部门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