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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林业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08:34:26 来源:产品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我局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狠抓落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较好成效,达到预期目的,有力提升了全局广大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为全面完成年度林业各项中心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本股室(单位)第一责任人、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领导决策、目标考核、具体工作全过程,及时作出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加规工作的人员保障。组织干部认真领会《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文件,围绕“为什么推进依法治国、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深入研读。组织加强对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学习,带领全局干部深刻把握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的内涵,进一步全方面提升干部法治思维。

  我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务必做到公开执法、公正执法,同时要求全局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贯彻执法过程,以群众满意作为执法的隐性要求。2023年,我局未发现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无证执法和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情况发生。

  我局结合周例会组织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加强干部职员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和法规宣传普及,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结合“爱鸟周”、“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组织并且开展法律六进普法活动,为群众发放禁毒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等宣传材料,向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林业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现场解答。2023年5月,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为居民发放民法典宣传材料,向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民法典知识,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现场解答。2023年12月,结合“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形式,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宪法的认同感。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还有能完善之处,对重大决策事项界定不够明晰,审查专业性不足。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AI和大数据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还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联网审批、网上许可等新技术的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牵头落实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行政复议、听证等具体工作。

  定期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指标”,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面激发推进依法行政的活力。

  结合发改业务,组织我局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沿海防护条例》《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全面丰富我局干部行政执法的理论素养,切实提高干部执法水平。

  坚持线上线下多措并举,营造浓厚学法氛围,逐步的提升干部职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六五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宣传林业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的引导,积极地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完善门户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及时向公众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提高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重大决策集体研究。严格落实重要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价格、重大决策事项经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模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