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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出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3-02 11:57:07 来源:产品介绍


  从事种子进出口事务的种子出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阅,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首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出产经营以及实施选育出产经营相结合,契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则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出产经营许可证,由出产经营者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则以外的其他种子的出产经营许可证,由出产经营者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林木种子出产、加工、查验、贮藏等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阐明资料以及相片

  林木种子出产、查验、加工、贮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阐明资料以及劳动合同。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河间市行政批阅局检查股导办咨询4窗口提交请求资料。请求人和其托付代理人到窗口填写相关表格,向挂号机关提出请求,并带齐本办法规则的相应资料同时提交。

  批阅机关对请求资料来检查.出产建设用地不能占用基本农田,能当场予以承认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批阅机关根据提交资料来审阅。实行审阅程序;符合条件的,拟赞同批阅。3.批阅

  批阅机关根据提交资料来批阅。实行批阅程序;符合条件的,赞同批阅,打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受理的经由现场取件方法送达;网上申报的需托付代理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到窗口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