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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发布】云南打造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地方法规体系

 发布时间: 2024-04-05 14:34:25 来源:产品介绍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5月22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2021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云南生物多样性领域重大科学技术成果,《云南新物种新记录种名录》(1992-2020),云南种业发展状况和林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及保护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贯彻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云南省林草原局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实施?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永平介绍,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充足表现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价值导向。为林草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农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生物生态安全和林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云南省林草原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和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结合云南省林草工作实际,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修订了《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具有云南特色的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林业科技工作人员、林业生产经营企业、广大林农群众,广泛开展植物新品种法律和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法律保护意识、维权意识、质量和诚信意识,一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省州县三级林草部门均设立了相应的机构,组建了工作队伍,保障了必要经费,持续组织并且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双打”专项整治行动,抓住造林绿化的关键季节,对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林木种苗电子商务平台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仅2020年“双打”专项行动,云南省就出动林业执法人员4689人次,检查经营场所364处、经营主体3725户,查处行政案件11起。

  同时各级林草部门切实强化林木种苗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监管,推动建立林木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做到苗木品种、种源、销售去向清楚,确保苗木质量安全。

  下一步,云南省林草系统将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着力推动云南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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